訓練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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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十四條規定,
雇主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應定期實施從事輻射作業之防護及預防輻射意外事故所必要之教育訓練,並保存紀錄。輻射工作人員對於前項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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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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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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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X光機)
操作執照或輻安證書之醫師、獸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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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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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各設施機構使用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
(X光機)之輻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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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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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輻射應用與輻射防護有興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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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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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工作人員(操作人員)教育課程:3小時繼續教育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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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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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游離輻射防護法參酌下列科目規劃:
1.輻射基礎課程、2.輻射度量及劑量、3.輻射生物效應
4.輻射防護課程、5.原子能相關法規
6.安全作業程序及工作守則、7.主管機關提供之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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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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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時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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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900元(含教材)
全日班每人1800元(含教材) 團體報名另有優惠 |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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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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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02)2225-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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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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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04)2229-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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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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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t0002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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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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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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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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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能量輻射防護偵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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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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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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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如是「牙科助理」不具醫師、牙醫師及醫事放射師(士)資格
者,請依中央衛生法規規定,不得操作醫X光機執行醫療診
斷作業,以免發生違反相關法規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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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台中市中區台灣大道一段245號6樓
(近台中火車站,附近有台中州廳、台中公園)
